本文来自 http://huangsewenxue.com/   “今天刚学的,这是第一次做,我把第一次给了你啊!你感动不感动?”   “感动极了,第一次做就能做成这样,你不去当厨师还真屈才。”   “不屈才,我只当你的厨师。”   “今天怎么说话这么甜?”   “你是寿星啊”,路璐打开红酒,倒入杯子,又忍不住问凌嘉:“你刚才许的什么愿啊?这么神神秘秘的,你若不告诉我,我就不给你生日礼物,说不说?”   凌嘉喝口酒,瞥路璐一眼,说:“你先把礼物拿出来,我再告诉你。”   “好”,路璐跑回卧室,拿出一个包装好的小盒子,放到凌嘉眼前,说:“你先说,然后才能拆包装。”   凌嘉看看盒子,凑近路璐,坏坏笑着,问:“里面不会是戒指吧?”   “咦!”路璐瞪大眼,这也能猜的到?她为了不让凌嘉猜到,还特地在外边裹了一层包装纸,还真是画蛇添足啊!   凌嘉见自己猜中了,笑眯眯的拆开包装,拿出了戒指,戒指是铂金的,造型很是简练大方,凌嘉自己戴到了手上,左看右看,叹道:“很好,大小正合适,我很喜欢。”   路璐傻呼呼的笑了一会,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嚷道:“哪有自己戴的?应该是我给你戴才对嘛,你快摘下来,我再给你戴。”   “我不过是想看看合不合适嘛”,凌嘉摘下戒指,重新放到盒里,然后把手伸到路璐眼皮底下,说:“你给我戴。”   路璐很郑重的拿起戒指,又很郑重的把戒指套到凌嘉的无名指上,这才满意的说:“好了!”   “呵”,凌嘉亲一口路璐的脸,问:“怎么突然想到送戒指给我?是想把我永远拴住么?”   “嗯”,路璐点头,“我没钱,买不了大钻戒,只能买个小的,你以后会天天戴着么?”   “当然会,现在起天天戴!”   路璐傻笑起来,傻笑完了,又说:“你明天从我卡里给取八万块钱,转到梅馨的账户上吧,我等会把她的账号拿给你。”   “怎么?”   “戒指七万八,我拿梅馨的卡买的,总得还给人家。”   “好,明天给你取七万八。”   路璐嘴角抽搐了一下,她说:“要取八万。”   “戒指不是七万八么,你要八万做什么?”   “我总得有点零花啊!”   “好吧,给你取七万八千五!”   路璐嘴角又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突地发现把凌嘉教导成会过日子的好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凌嘉看着路璐的表情暗自发笑,她自打与路璐交往以后,猛地发现与路璐一起精打细算着过日子,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乐趣,这种乐趣,在以往那些大手大脚胡乱挥霍的生活中是找寻不到的,这种乐趣,只有和路璐在一起时才能找到。   路璐的自制力很强,她并没有因为凌嘉有钱就随便提高自己的生活标准,就像李嘉诚尽管是个大富翁,但他依然会在脚上穿布鞋会在餐厅打个包一样,这与骄傲或自尊都无关,不过是一种日积月累的惯性而已。   路璐对凌嘉买来的东西会坦然接受,但她自己去买衣服时依然对一千块钱以上的视若无睹,她自己去吃东西时依然只去那些干净又实惠的小店,她从没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她一直把自己放在草民的行列,而除去凌嘉的因素,她也确实只是一个正为生活而奋斗的小民,况且路父路母从小就教育她,做人要正直,生活要简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第一任老师说出的那些话总是格外有影响力,路父路母的生活态度直接传达给了路璐,路父路母认为骄奢淫逸是一种罪,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的价值毫不负责的罪。路璐自然也是这么认为。   凌嘉很感激路璐,因为路璐教会了她什么是过日子,如何去过日子,因为路璐让她彻底明白,再豪华的家,若没有爱,也只是一间空空的房子;再简陋的房子,只要有爱,它就是一个豪华的家。   二人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凌嘉突然感慨道:“真快,我还记得去年我生日之后没多久,你就去了瑞风,一转眼,我跟你已经认识一年了。”   “是啊”,路璐也很是慨然,“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还冲我拽,还穿着高跟鞋跟我比个头,你也真好意思比。”   “干吗不好意思?我即使不穿高跟鞋也比你高,我知道你嫉妒我高,我不跟你计较。”   “你就比我高那么一点点,你也好意思整天拿出来说,真难为你了”,路璐突地嘿嘿笑,她坐到凌嘉腿上,搂住凌嘉的脖子,喝口酒,又渡到凌嘉的嘴里,甜腻腻的说:“小嘉嘉,过了今天,你就正儿八经的迈入三十了呢,有什么感想吗?”   “你不提年龄会死啊!”凌嘉狠狠的掐了路璐的腿一把,她发誓等路璐过30岁生日的时候,她一定要拼命拿年龄来说话!   “干吗这么狠?”路璐揉揉腿,又吻吻凌嘉的唇,说:“三十的女人最美丽,最有风韵,最诱惑人,就像你一样,不管你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六十,在我眼里都是最美最好的。”   “你也是”,凌嘉得意的说:“知道我刚才许的什么愿吗?我刚才许的愿,是我欺负路璐一辈子,路璐被我欺负一辈子。”   “咦,就知道你没许个好愿,你戴了我的戒指,必须跟我一辈子。”   “等明天我再买一个,也给你戴手上,你也跟我一辈子。”   “最好别买太贵的,整天坐公交,我怕被贼惦记上,万一他们见财眼开,把我手指头剁下去,你的性福可没啦!”   “不说人话!”凌嘉抱着路璐笑了起来,她吻住路璐,心里来回涌动的,满满的全是爱,而手也伸向了那方最能体现爱,最能制造爱的芬芳花 径。   路璐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她觉得自己以后很可能没好日子过了,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怎么能忘记,三十的女人也是只狼啊!   凌嘉生日过后,立刻请人为她订做了一只戒指和一副耳坠,戒指依然是铂金的,外形与路璐送她的那个相差无几,上边刻有她的名字,小小的一个“嘉”,耳坠带有些许复古倾向,莹润的碧玺上发着葡糖紫光,典雅又大方。   路璐收到礼物后高兴的直跳脚,当下就把耳钉摘下来,把耳坠带了上去,又把左手伸到凌嘉眼前,让她为自己戴戒指,凌嘉笑着为她戴上,拍拍她的手,说:“从今以后,你就姓凌了!”   路璐只顾对着镜子美了又美,压根没听到凌嘉的话,等美够了,方才大悟一般,问道:“你干吗不姓路?”   “凌路璐多好听。”   “路凌嘉也不难听。”   “少废话,赐予你凌姓是你的荣幸!古有凌统凌蒙初,今有凌昌焕凌则民,姓凌多好!”   “咦,姓路的也不差啊,古有大画家路皋,今有大作家路遥,还是姓路好!”   “你不跟我对着干你心里就发痒是吧?”   路璐嘿嘿笑,“这样好啦,我是凌氏,你是路氏,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多好。”   凌嘉懒得再计较,翻了翻白眼,拉着路璐一起去做饭,毕竟只有吃饱了,才有精神继续斗嘴。   路璐和凌嘉的感情在稳定中前行,吕楠和桑榆的感情也在稳定中上升。   自打与桑榆同居开始,吕楠彻底变成了一个三好青年,按时上班,准时下班,早上叫桑榆起床,晚上为桑榆做晚饭,若有应酬,每隔半小时她必会给桑榆去个电话,无形之中,“家”字在吕楠心里扎下了根,不管做什么,她第一位想到的,总是自己的家,和家里的那个人。   桑榆对家倒并不陌生,毕竟她和路璐曾经有过一个“家”,但吕楠在桑榆心里的份量,却越来越重了,她和吕楠一起,把两人的家打扮的有模有样,工作上遇到不顺心的事,只要往家里的沙发上一躺,被家里的那个人一抱,那些不顺心立刻烟消云散,桑榆喜欢这种感觉,平淡又踏实,就像连绵不断的涓涓流水,柔韧细腻。   四月一过,五月初来。   路璐等人接的活越来越多了,即使有小牛的参与,也忙不过来,无奈之下,只好再给老丁要人,老丁看着自己的爱徒把工作室办的越来越大气,满心欢喜,他想了想,把一个马上毕业的大四男生介绍给了他们,男生叫冯凯,一米八三的个头,皮肤很白净,是个长相颇为秀气性格有些腼腆的小伙子。   冯凯在一月份考过研,可惜卡到了英语上,他为考研辛苦准备了整整十个月,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拿来学英语,结果还是被英语卡住了,卡住就卡住吧,大不了往B区C区调,可谁知道调剂比应付初试更难熬,调剂这东西,是要看运气的,调剂那会儿,冯凯电话打了无数个,受了无数老师的冷言冷语,但他还是带着希望去调,每隔48小时就在研招网上换上两个学校,结果运气不佳,竟硬是没有一个名额能落到他头上,研招网上那两句雷打不动的“调剂志愿已能被招生单位查询”或是“调剂志愿已被招生单位查询”,看的冯凯心灰意冷。   冯凯很灰心,也很气恼,他想不明白,他这分数放到BC两区也不低啊,怎么就是没人要呢?他永远也忘记不了调剂的辛苦,他觉得作为一个考研人,若是第一志愿录取不了,就成了四处乞讨要饭的孩子,调剂中的黑幕无处不在,学校也并不是一方净土,那种感觉并不比在社会上被人歧视要好,冯凯将这权作为积累社会经验。   冯凯觉得自己就是没有当研究生的命,发誓这辈子也不要再考研了,那种猪狗不如的生活真不是人受的啊!他转而做好了简历,公司一家接着一家的去投递,但结果却与调剂一样,大部分都是石沉大海。   冯凯明白,随着毕业生越来越多,工作也越来越难找了,正好老丁把他介绍给了路璐等人,他第一次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不算大,但室内所有的摆设都有艺术情调,暖意融融的,就像个家一样,再看秦浩梅馨路璐和小牛都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且热情诚恳,大方友好,冯凯要随着他们一起创业的豪情油然而生,他决定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一个家,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   路璐等人对冯凯的到来自是很为欢迎,因为他们都知道,丁老识人很准,他介绍过来的人,都不会差。   冯凯为了出入方便,想租一间房子,秦浩梅馨的房子早已装修完毕,等月底就能入住了,秦浩让冯凯等过几天直接搬到他那里就好,他的房租一直交到七月份,冯凯还没毕业,也刚刚开始工作,身上的钱有限,作为日后要整日朝夕相处的朋友,能行个方便就行个方便吧。   冯凯想到在调剂中和在招聘会上受过的漠视,为秦浩等人的热心感激不已,这个还没完全走出校门的单纯小伙子,感动的竟是差点掉下泪来。   到此为止,路璐等人的工作室经过四年多的成长积累期,从起初的三人组,变成了现在的五人组,几个年轻人稳稳的向前迈着步,带着希望在人生之路上奔跑,现在的路璐常说,活着很难,但活着真好。   是啊,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活着真好。且看个人如何去理解“活着”两字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周工作依然会很忙,更新依然无法固定,只能逮住空闲时间尽量多更些,呵,见谅。   第 103 章   春天多风,且风很大,暖中带凉。   顺风而走的人们,多半能省掉不少力气,逆风而行的人们,大多都费掉不少力气。   不管顺风亦或逆风,几乎无一例外的,人们的头发多被撩乱了,人们的衣服也多是沾上了些许灰尘,但匆匆行驶的人们却顾不得这许多细节,拢拢头发,理理衣衫,继续前行。   转眼到了五月中旬,风渐小,天渐热,夏天的影子娓娓而来。   周静与路璐之间一直保持着朋友之间淡淡的联系,周静为路璐介绍了不少客户,若心血来潮了,偶尔也会去他们的工作室里坐一坐,她喜欢那个能让人放松心情的地方。   路璐梅馨秦浩与周静早已熟识,聊天起来不用顾忌太多,倒是还没走出校门的小牛和冯凯两人,与周静刚刚相识,又见周静一身贵气,说起话来多少带些青涩拘谨。这让周静想起了自己的年轻时代,时间真是快,曾经的青涩少女早已不再,辗转换上了一张世故的脸,幸或不幸,总归是种经历罢了,周静暗叹着。   有次周静问路璐:“你信命吗?”   路璐说:“信,也不信。”   “何解?”   “你看它”,路璐指指头顶的蓝天,“我们常把它叫做老天爷,老天爷似乎掌握着一切芸芸众生的命运,活了这把年纪才发现,老天爷总爱欺软怕硬,你越是认命,它越欺负你,你越不认命了,它反而会让你越过越好,与天斗,其乐无穷,但看你能否坚持到底罢了。”   周静颔首莞尔,她承认,她对路璐一直有一种浅浅淡淡的喜欢,这种喜欢就像山涧清晨时分缭绕在苍翠松林间的那一抹朦胧白雾,看着很美,伸手却抓不住。   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来不了,周静很明白路璐不可能属于自己,所以她宁可与路璐保持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关系,留下一份美好存于心底,未尝不是一种快乐。   周静依然不清楚路璐的取向,她也不想再去刻意弄清楚些什么,她觉得能跟路璐淡淡的交个朋友挺好,但周静隐隐的也能感觉的出,路璐和凌嘉之间有些猫腻,因为每次在她不经意的提到凌嘉时,路璐的眼睛总是亮的吓人,那种亮是装不出来的,也很难掩饰的去,周静爱过,她明白路璐眼睛里发射出的信号代表着什么。   周静觉得很有意思,她找凌嘉的时候,貌似不经意的提起了路璐,接着紧紧盯着凌嘉的表情看,凌嘉显然要比路璐老道的多,她几乎露不出什么破绽来,但眼眸深处的那层笑意却被同样老道的周静捕捉到了。   周静不想再打哑谜,索性直接问凌嘉:“你喜欢路璐?”   “喜欢啊,你不也很喜欢路璐的么?”凌嘉耍太极。   “你也像我喜欢路璐一样喜欢路璐?”   “我像所有喜欢路璐的人一样喜欢路璐。”   “你跟我绕累不累啊?”   “不累。”   两人相视一笑,心知肚明,有些话,感觉的到就足够了,没必要说出来,也没必要去追根问底。   周静曾怀疑过路璐和吕楠,但她没想到凌嘉也会陷入女人的漩涡,周静想到在她公司周年庆时凌嘉和路璐这一对“仇家”涌现出的暧昧,又想到大年初四路璐和凌嘉的种种表现,一些深深隐藏的东西渐渐水落石出,周静得意的笑,果然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啊!   有时周静也难免叹气,选择了婚姻,若再去追求爱情,不论婚姻是否只是有名无实,总会在那份爱情的头顶上扣上一顶不道德的黑帽子。   围着周静打转的人并不在少数,有男人,也有女人,男人对周静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女人则可以多些注视,只是周静一直很挑剔,普通的庸脂俗粉她看不上眼,何况她早就过了为所欲为的年纪,不会由着性子胡来。周静喜欢那些独立又有原则的女孩,比如凌嘉,又比如路璐,可她们这种女人又有谁愿跟一个有夫之妇共度一生?又有谁情愿去做一辈子偷偷摸摸的小三?有所得必有所失,走到这份上,若想不去认命,还真是有点难。   周静突然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可如果真的有了孩子,她追求的爱情只能彻底成为空中楼阁,一时间周静陷入了两难,矛盾重重。   周静现在能做的,只能是等,要么等待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出现,要么等待自己心甘情愿的做出选择。   由此可见,生命之难不在于活着,而在于选择,不论生活顺利与否,苦恼人人都有。   这些日子,凌嘉和黄蔚然依然像朋友一样相处着,看上去与以前一样亲密无间,黄蔚然以为凌嘉已经原谅她了,极为高兴,只有凌嘉自己明白,她对黄蔚然,再也不会有以往那种朋友间的贴心与诚意了,凌嘉从来都是记仇的,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黄蔚然曾让她深爱至极的路璐丢掉过一次尊严。   但表面上的功夫凌嘉还是做的很完美的,毕竟她在工作上有时还需要黄蔚然的帮助,她和黄蔚然还有吕楠依然每隔几天聚一聚,凌嘉对黄蔚然表现出来的关心,甚至让同样精明的吕楠也看花了眼,直以为凌嘉真的对黄蔚然放下了隔阂。   而吕楠和桑榆的感情,在日子的推移中又慢慢加深了许多,这段时间,桑榆对吕楠越来越在意起来,吕楠有时回家晚了,桑榆的心总是记挂着,吕楠有时应酬累了,桑榆总会为她心疼,吕楠的影子在不觉中时时绕着桑榆的脑子转,桑榆明白,她对吕楠,已经有了爱。   吕楠能感觉出桑榆的变化,这晚回来后,桑榆正坐在沙发上等她,每天回到家,能看到心爱的人在等自己,该有多么幸福?   吕楠丢下包,很开心的抱着桑榆转圈,她问桑榆:“你是不是已经很喜欢我了?”   桑榆调皮的说:“不很喜欢。”   “你这女人,总爱说反话,晚饭吃过了么?”   “还没有呢,想等你回来吃,不要告诉我你已经吃过了。”   “忙了一天,哪有工夫去吃饭啊?你去洗洗手,我去做饭,今晚我们吃川菜。”   “好。”   吕楠是伟大的,从小不爱吃辣的她,为了桑榆,硬是改变了自己的味觉,她来到厨房,先淘好米,再拿出材料,准备做水煮鱼。   桑榆洗手回来,走到厨房,静静的看着吕楠在为她忙碌,胸腔里隐隐露出了丝丝叫做甜蜜的东西,她走到吕楠身边,问:“需要我帮忙么?”   “不用了,我怕你越帮越忙。”   “我也想学做饭呢,还是让我帮你吧。”   “想学做饭的话有空我教你,今晚让我来做吧,厨房里油烟大,你去客厅看会电视吧,嗯?”   “好吧。”   桑榆溜达到客厅,打开电视,看了一会,没意思,又溜达回了厨房,站在吕楠身后,伸手环住了她的腰。   吕楠轻轻转头,蹭蹭桑榆的脸,笑问:“电视没我好看吧?”   “是啊,没你好看”,桑榆掰过吕楠的身子,主动吻住她,唇瓣互含,舌尖互绕,气息互融。   好一会,桑榆抵住吕楠的额头,说:“你刚才问我是不是很喜欢你了,我说不很喜欢,因为我突然觉得,我好像有点爱上你了。”   “就知道你喜欢说反话”,吕楠笑着挑眉,咬着桑榆的耳垂,说:“不过只一点爱,我可不满足,我要你整颗心,懂么?”   桑榆诡笑着关上煤气,她吻吻吕楠的唇角,媚笑道:“我记得你说过,爱是做出来的,嗯?”   桑榆说着,又吻上了吕楠,手也在吕楠身上游移,难得桑榆主动一次,如此美人恩,吕楠自是不会放过,她抱住桑榆,浓浓烈烈的回应,水煮鱼早已被她抛到了一边。   五月底,瑞风组织员工去旅游,凌嘉不想接连几天看不到路璐,便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没去,整天忙得团团转的凌嘉终于能连着休假四天了,但路璐没放假,她依然整日的早出晚归,凌嘉终于有机会也去体会一番当家庭妇女的滋味了。   利用假期,凌嘉买来了一个跑步机和动感单车,打算以后就利用它们来锻炼身体。想想路璐很早之前就说要买自行车,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到现在也没买成,凌嘉趁着自己没事做,索性一个人又去了车店,精挑细选了好一会,给路璐买了一辆自行车回来。   傍晚凌嘉去接路璐,路璐见到那辆崭新的自行车乐的合不拢嘴,当下带着凌嘉在马路上骑了一圈,路璐耍宝,故意把车子骑的东歪西倒,吓的凌嘉哇哇叫,路璐大笑,扬起的长发扫过凌嘉的脸颊,凌嘉坐在后座,紧紧环着路璐的腰,直觉得自己好像年轻了十岁,开心的不像话。   吃罢晚饭冲过澡后的凌嘉,心情美妙的不得了,她贴着面膜,打开了音乐,舞曲随之响起,她问同样正在做着面膜的路璐:“华尔兹会吗?”   “嗯”,做着面膜,路璐不敢多说话,只从嗓子眼里蹦跶出一个“嗯”字。   “一起跳?”   路璐撕开唇缝,声音直直的说:“大半夜的你跳舞啊?还贴着面膜呢。”   “哪儿大半夜了?这才几点?贴着面膜才有意思。”   “不要,等做完面膜再说!”   “你竟敢不听话!”凌嘉目露凶光。   “啊啊真见鬼了,贴着面膜跳舞我这辈子头一遭!”   路璐拍拍面膜,悻悻地起身,凌嘉环住路璐的腰,一个睡袍轻摆,一个睡裙轻扬,踩着软软的地毯,二人舞了一支飘逸欲仙的华尔兹,当然,仅限于脸蛋以下的部分。   凌嘉感觉好极了,路璐可没凌嘉那么乐观,她看着凌嘉贴着面膜的脸,跟鬼一样,不经意露出的笑意直把面膜弄的扭曲,更像个鬼,路璐心下嘀咕,今天的面膜算是白做了,这跳的哪里是华尔兹?分明就是僵尸舞嘛。   路璐不敢看凌嘉的脸,只能往下看,从睡袍领口处看到凌嘉那对随着舞步呼之欲出的娇嫩双峰,路璐竟猛地羞涩的不得了,直想用两手捂住眼再从指缝里偷偷看,路璐自责,老妇老妻了还害羞,真不害臊!   跳完舞,洗好脸,二人又一起窝在床头看书,路璐看了一会,倚着凌嘉睡着了,凌嘉本想关掉灯和路璐一起睡,但看到路璐娇憨的睡态,心里突然痒了起来,看看时间,10点半,夜还很长,总要做点什么才好,否则多浪费光阴?   凌嘉褪下路璐的睡裙,一个熊抱压了上去,路璐嗷嗷叫了两声,知道今晚又逃不过去了,认命的闭上眼,脖子一梗,做了一副英勇就义的姿势,任人宰割。   路璐突然想到上小学时那位年轻漂亮的语文老师在讲到《鲁迅踢鬼》的故事那天,曾经在课堂上问过的一个问题,老师问:“大家觉得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可怕?”   那群年纪小小的孩子你争我抢的回答着,有的说鬼,有的说蛇,有的说老鼠,有的说妖怪,有的说爸爸,有的说妈妈,有的说罪犯,有的说老虎……   老师听着孩子们的答案,频频点头,却笑而不语,当时小小的路璐还很疑问,那么多答案竟然没一个是对的吗?   多年以后,路璐猛然回了一个比较大的头,时光回溯到想当年,隐隐地又听到了这个问题,她很想回去告诉那位如今早已迈入中年的语文老师,那些答案的确都错了,这个世上最可怕的,是人。   但今晚,双手双脚同时有规律的颤抖着的路璐,掏着心窝子决定充实一下那个答案,这个世上最可怕的,是三十岁的女人。   第 104 章   第二天一早,路璐被闹钟叫醒,她一巴掌拍掉闹钟,拼命睁开眼,转头看看睡的香喷喷的凌嘉,直想往她脸上捶两拳。   路璐揉揉酸疼的腰,挣扎着起床,简单的冲浴后,煮了点麦片当早餐,她穿好衣服,又回到卧室,帮凌嘉盖好被子,吻吻她的脸,留下一张纸条,然后出门,纸条上的写的是:尔等会晤周公,哀家挥洒丹青,记得自己吃早饭,为我做晚饭。   凌嘉醒后,看着纸条笑了起来,她在纸条上写下日期,又拿出一个精致的白色心形小盒子,把纸条轻轻放了进去。   盒子里存的,都是路璐给凌嘉留下的纸条,每张纸条上的话,皆是可爱有趣,绝不雷同,路璐的字秀气且飘逸,凌嘉很是喜欢,她把这些纸条都用心收留着,她希望能够一直收留到老去,死去。   生活的乐趣,在于看似毫不显眼的一点一滴。   凌嘉不想把她和路璐的生活弄的枯燥乏味,所以她看了许多有关爱人之间如何去相处的书,看完后她会和路璐一起探讨,一起交流,一起认真的随着书上的话去做,日积月累中,两人都有了自己的爱人哲学。   凌嘉的哲学是,凡是路璐的,都是爱的;路璐的哲学是,凡是凌嘉的,都是对的。   吃罢早饭,看看时间,上午十点,黄蔚然给凌嘉打来了电话,想约她和吕楠一起去逛街购物,凌嘉想想也没什么事,便应了黄蔚然。   吕楠本想在家陪桑榆,但桑榆对她说“不要因为我就忽略了自己的朋友”,吕楠会意,亲亲桑榆,先去找了凌嘉,随后一起去找黄蔚然。   三人围着商场逛了一圈,黄蔚然和吕楠的双手上都挂满了大包小包,唯有凌嘉只单手拎着一个盛着两件内衣的小纸袋,那是她为自己和路璐买的,不多不少,正好一人一件。   黄蔚然难免讶异,她问凌嘉:“这么多衣服,就没合你意的?”   凌嘉说:“家里还有不少从没穿过的衣服,再买回去,太浪费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节约了?”   “跟路璐在一起以后学会的。”   黄蔚然撇撇嘴,没敢再说话,她学了乖,在凌嘉面前能少说路璐就少说路璐,她可不想再看到凌嘉呲牙咧嘴的冲自己发火,转而挑了件衣服到更衣室去试。   吕楠若有所思的问凌嘉:“我是不是也要学着节约点?”   凌嘉笑问:“桑榆平时节约吗?”   “算不上节约,也算不上奢侈,一般般吧。”   “既然你打算跟她过日子,最好还是节约点吧,这样你会发现很多乐趣。”   “什么乐趣?”   “过日子的乐趣”,凌嘉一副授业解惑的模样,“我以前花钱从来不记账,现在常把每天花了多少钱在记事本上记下来,有时翻翻那个记事本,知道自己每天都买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就觉得日子过的很充实。”   “好吧,我也跟你学学,真没想到,路璐把你彻底调 教成一个管家婆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趁着蔚然换衣服,你陪我去楼下转转吧,我想给路璐买件衣服。”   “干吗不在这买?”   “这里的太贵了,她整天画画,颜料一不小心就弄到身上,不喜欢穿贵的。”   “呀!你找了一个葛朗台啊!路璐到底为你省了多少钱啊!”   凌嘉甜滋滋的说:“羡慕吧?走吧。”   凌嘉为路璐买了一件裹胸沙滩长裙,裙子无肩带,主色是渐变的宝石蓝,凌嘉看它第一眼就觉得它很适合路璐,接着又为她买了一双细跟低帮交叉绑带的小凉鞋。   吕楠见了咋舌,她说:“你给路璐买的这两件加起来,还没蔚然刚刚试的那一件值钱,不过这裙子和鞋子倒也好看,我等会也给桑榆选一件。”   “可别跟我选一样的!”   “小气!”   凌嘉挑眉,“难道你想让路璐和桑榆穿情侣装?”   “不想”,吕楠咬着牙一跺脚,“不买了我!”   凌嘉大笑。   等路璐回到家,凌嘉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衣服和鞋子丢给她,让她先去换下来才能吃饭,路璐饿的肚子咕噜咕噜叫,啃了两口苹果后才去卧室换衣服。   从卧室出来,凌嘉一下看傻了眼,长发飘飘,长裙摆摆,胸部曲线毕现,小巧的脚趾藏在裙底,欲露还藏,她很后悔为路璐买这条裙子,因为路璐裸 露出来的双肩太诱人了,那健美优雅的胸部也太诱人了,这要走到大街上,会引来多少色狼?   路璐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很是满意,她说:“这两天太热,我正想穿裙子呢,明天就穿它出去。”   “不行!”凌嘉立刻否定,她走到路璐身后,双手放到路璐的胸上,轻软揉捏,吻着路璐的肩,说:“这件衣服,只能在家穿给我看,你明天还是穿长裤长衫去画画吧。”   路璐轻笑,“你想把我捂出痱子来啊?”   “反正不能穿这件,即使穿出去,也要我在你身边才可以。”   “好吧,你什么时候让我穿,我什么时候再穿好不好?”   “嗯。”   “可以去吃饭了吗?”   “可我想吃你。”   “别没完没了的!”路璐呲牙,转身捏住凌嘉不规矩的嘴巴,狠狠说道:“先去吃饭!等吃完了饭,要么让我吃你,要么你就饿着,随你选。”   “好好”,凌嘉低头在路璐的胸口上落下一吻,“先去吃饭,剩下的吃完饭再说。”   路璐白凌嘉一眼,拉着她走向餐桌,路璐决定了,她今晚要吃的饱饱的,存足力量,好有力气去吃人。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个晚上,凌嘉虽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但路璐也吃了不少亏,床上的路璐和凌嘉滚来滚去,都为主动权挣了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最后两人一叹气,为了双赢,还是互动吧,中庸之道再一次体现了它的价值。   一个回合过后,凌嘉累的合眼休息,路璐顾不得累,悄悄下床,从更衣室拿了两条长纱巾,又跑回来偷偷把凌嘉的双手和双脚绑在了一起,她站到床上,看着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接着又俯下身,一边爱抚着凌嘉的小腿,一边轻舔她的脚心,凌嘉感到痒,脚不由的往后缩了一下,路璐紧紧抓住,不让它逃。   凌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处境,她想捶路璐,可手上戴着手铐,她想踹路璐,可脚上又带着脚镣,她狠狠的瞪向路璐,路璐回以嫣然一笑,立刻又把枕头丢到了凌嘉脸上,凌嘉急速晃动脑袋,枕头顺之滑落,路璐挠挠脸,干脆拿起毛巾,折成长条,不顾凌嘉挣扎,把她的双眼蒙了起来,凌嘉眼前一黑,大叫不好,但已经晚了。   凌嘉大吼大叫,路璐听着聒噪,她一嘴吻上去,把凌嘉的聒噪直接吞到了肚里。身体被缚双眼被遮的凌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敏感,没多时,她便放弃了挣扎。   这下,路璐总算可以为所欲为了,她憋了好几天的火,也总算可以发泄了,路璐意气风发的琢磨,老虎不发威你就能拿人家当病猫?笑话!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好不好!   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团结就是力量,拼搏才能胜利,王道不行耍诡计,诡计不行耍流氓。锦涛同志都说了,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英雄的中国人民!主席犹如此,庶民何以堪,跟着党走总是没错的。   东方红,太阳升,新的一天重新来临。   昨晚被路璐折腾的够呛,凌嘉一直睡到上午十点才起床,路璐早已留下纸条出去画画了,凌嘉溜达进厨房,看到路璐为她做的三明治和牛奶,心里一甜,拿起来便吃。   凌嘉一人在家东走走西逛逛,很无聊,她想去找路璐。个性一向极为独立的凌嘉突然发现自己对路璐有了很强的依赖感,只要见不到她,总觉得像是少了些什么。   再强的女人也是女人,但凡女人,多是总会喜欢被人去呵护,也总会喜欢找副肩膀去依靠。   凌嘉常常会想,如果她没有爱上路璐,她现在会是何种状况。答案一目了然,她一定是与以往一样,把自己的大半时间都扑到工作上,所谓的家也不过是一个落脚处。凌嘉感激上苍让她爱上路璐,感激路璐与她一起建造了一个家。   路璐等人这次做的活儿是吕楠介绍的,是为一家新建不久的酒店大厅做主题壁画,酒店还没开张营业,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来挥舞丹青。   路璐的工作室已小有名气,又有吕楠和凌嘉一起当说客,故而这次他们报酬颇丰,一平方两千块钱,冯凯刚工作没多久就能挣一笔小钱,高兴的直跳脚,一到晚上就算计着该给父母多少自己该存多少该何时买房买车,冯凯忽然觉得福祸是相依的,研虽然没能考上,但却有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人生果然是出让人无法预料的悲喜剧。   凌嘉到时,路璐他们已经完成了一半,路璐正拿着调色盘和画笔聚精会神的忙碌着,每画一段时间,便退后几步,眯眼看看整体效果,接着向前,修整一二。   凌嘉觉得画画这东西是需要天分的,一般人可以把绘画当作 爱好,只有那些有天分的人才有可能将绘画作为终生事业,路璐无疑是属于有天分的那类人,凌嘉见过路璐在初中时画的那些石膏素描,那一张张造型标准线条流畅的一开大篇幅,任谁也想不到它们是出自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之手,也难怪老丁会喜欢路璐,如此扎实的基本功,又会有几个老师不去喜欢。   而一个人再有天分,后天若不努力,也很难成器。凌嘉记得路璐对她说过,她高三那年考央美之前平均一天要画一百多张的A4速写,专业考试之后,那些速写竟满满盛了两个大麻袋。凌嘉完全可以想象的出,那两麻袋的速写需要路璐多么马不停蹄夜以继日的去画,凌嘉始终觉得老天是公平的,如果普通人能坚持每天画一百多张速写,那么他一定也考能上名校,即使运气不佳上不了名校,他既然有这份韧劲,也足以会在工作生活中表现的更出色。   凌嘉喜欢看路璐画画时的模样,喜欢看画笔在她的指间不停又灵活的转换,喜欢看她在调色盘上用简单的原色调出绚丽的色彩,更喜欢看她把这些色彩恰到好处的加以运用,给更多的人带来更多的美感。   不觉中,凌嘉竟看得痴了。   12点多了,路璐饿了,一扭头,见到凌嘉,飞一样跑到她身边,欢快的问:“你怎么来了?”   凌嘉小声调笑道:“来看看你这只红杏有没有出墙。”   “只对你出墙。”   秦浩梅馨小牛见到凌嘉,也随着过来打招呼,冯凯和凌嘉彼此还不认识,路璐把他俩互相做了介绍,凌嘉得体的跟冯凯客套几句后,又问秦浩:“你们中午还是吃面包喝牛奶?”   秦浩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吃这个……节省时间。”   “你吃这个就算了,还让梅馨也跟着你吃啊?”凌嘉瞥路璐一眼,笑着的眼睛里带着不满,整天叮嘱你要吃好午饭,你还跟我阳奉阴违,混蛋透顶!她拉过梅馨的手,侃道:“难怪梅馨越来越瘦,看来都是被秦浩节省的,走吧,我带你们出去吃。”   梅馨笑道:“难得你能过来玩,这次让秦浩请客吧。”   “行,这次秦浩请客,只要你们不再吃面包,让谁请客都行。”   路璐赶快插嘴说:“这次时间赶,才吃的面包,平时我们可都是会好好吃午饭的。”   凌嘉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路璐的话要能靠得住,母猪也能爬上树,这笔账,她要等到回家算,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简直就是不想活了!   凌嘉冲着路璐看似亲和的笑,让路璐打了一个激灵。   冯凯见到凌嘉对路璐的回眸一笑,心脏大大的动了一下,凌嘉的自信大方和美丽成熟,太像他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了,小伙子不由的动起了春心,扑腾扑腾的,晃个没完。   第 105 章   阳光很浓烈,似是能照透人间一切昏暗低靡的无底洞。   凌嘉随着众人去了一个干净宽敞的餐馆,路璐牵着凌嘉的手,来回摇,微微笑。   一个人的天空,有着自由的美丽,两个人的天空,有着依偎的痕迹。从青涩到成熟,只是一种不得已的成长历程。   到了餐馆,点好菜后,看大家都在聊天,凌嘉寻个空子,凑到路璐耳根底下,小声说:“你以后若是再不好好吃午饭,你就睡沙发吧,三个月内不准进卧室!”   路璐小声笑侃:“不进卧室正好,省的总被你吃。”   “你还真好意思说,昨晚是谁吃的谁?”凌嘉狠狠掐了路璐的大腿一把,痛的路璐差点叫出来。   冯凯悄声问小牛:“凌嘉是做什么的?有男朋友么?”   小牛看看凌嘉手上带的戒指,说:“应该有吧,她是瑞风总编,跟咱们不是一类人。”   瑞风总编?冯凯失望了,确实不是一类人,看凌嘉身上穿的衣服,再看凌嘉手上带的戒指,尽管看起来朴素,可拿出去哪件不是成千上万的?冯凯识货,更有自知之明,他觉得凌嘉这种千金他追不起,可别因为追个人就把老本给赔进去,还是实在点,找个跟自己差不多的才能过日子,就像秦浩和梅馨一样,那样的一对情侣才是自己真正向往的,想到此,冯凯刚刚摇晃的春心立刻又稳了下来。   工作室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由于近期接的活儿很多,固定客户也有了一把,曾经有好几个人问过秦浩他们还要不要人,结果都被秦浩婉拒了,秦浩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一来工作室不是公司,没必要让那么多人进来,二来人一多,分到个人手里的钱就少了,不划算,三来他们要人的话多是直接向老丁要,那些手绘水平不高又不知底细的人他们不敢要,怕砸了这块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牌子。秦浩梅馨和路璐算计过,工作室在十年之内最多只能扩展到十个人,现在接的活儿他们五个完全能忙的过来,日后若忙不过来的话再说,这样走的虽然累些,但一步一个脚印的让人觉得踏实。   冯凯没想到这半大庙里还能跟凌嘉这尊大佛打上交道,他又问小牛:“你们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跟她不熟,听说是秦浩他们在瑞风做墙画的时候认识的”,小牛瞄瞄冯凯,奸诈的笑,“你不是看上人家了吧?一见钟情?”   冯凯被小牛说中心思,闹了一个红脸,吭吭哧哧的说不出话。   小牛贼兮兮的说:“你要真看上她,就多跟路璐套套近乎,路璐跟她可好着呢,趁着凌嘉没结婚,让她多给你牵牵线,说不定你还有点机会。”   冯凯闷声道:“人家能看上我这穷小子?我还是别遭人嫌了。”   秦浩见冯凯和小牛咬耳朵,随口问:“你俩叽叽咕咕什么呢?”   小牛指指凌嘉,又指指冯凯,神神道道的笑。   秦浩恍然大悟,接着又大笑,冯凯眼光还真好,可惜郎有情,妾无意啊。   路璐把小牛的动作都看到了眼底,她瞅瞅冯凯红扑扑的脸,心里有了数,她附在凌嘉耳边,说:“你怎么不管走到哪都能搅起一片春情荡漾?真是个祸害!”   凌嘉无视路璐身上发出来的醋味,只兴致勃勃的跟秦浩等人大谈大聊,她像个姐姐一样问冯凯:“你马上毕业了,毕业作品和毕业论文都做好了吧?”   “毕业作品早就弄好了,直接留校了”,冯凯腼腆的挠挠头,“就是毕业论文……被老师打回来三次了。”   路璐大大咧咧的说:“写论文嘛,这个最容易,论文都有现成的模版,你去中国知网下载一些文章,揉碎了掺和到一起,就是一篇好论文。天下论文一大抄,你抄就行!”   凌嘉惊讶的看路璐一眼,问:“你当年的毕业论文就是这么抄的?”   抄个论文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啊,路璐尴尬的干咳一声,没再说话。   梅馨哈哈笑,她说:“当年路璐可是我们系有名的‘抄家’,她抄的特有水平,连丁老看了都乐。”   凌嘉好奇的问:“怎么有水平法?”   “我告诉你什么叫有水平”,秦浩掰着指头,大笑道:“比如原文说一加一等于二,路璐就说五减三等于二,八除四也等于二,形式不一样,也算不上侵犯专利,她换着花样挪用人家的果实,不明就里的,都以为是她自己发明创造的,当时我们都让路璐帮着写论文,冯凯,你要改论文的话,找路璐准没错。”   冯凯激动起来,他忙拱手奉承:“路姐,我论文被打回来三次了,太受伤了!我天生不是写论文的料,要在六月五号之前我论文还不行,我可完啦!你千万要帮帮我啊!”   路璐见无端的给自己招来了事做,有些不情愿,看看冯凯那可怜的小模样,又不好拒绝,只能咬咬牙,点头答应:“今晚把你的论文发到我邮箱里吧,我帮你改改,我这么多年没写过论文了,手生,要是再被打回来,你可别怪我。”   “不怪不怪,一定不怪!”   小牛拍拍冯凯的肩,笑侃道:“一篇论文都能让你抓耳挠腮,真是难为你这考过研的了,咦,当时你做政治的时候,你都是怎么胡说八道的?”   “别提了,一提政治我就上火”,冯凯叹气连连,“为了政治,我还报了一个冲刺班,结果押的题一个也没中,白白浪费那些钱,牛姐,我打心眼里佩服你们这些能考上的,太不容易了!”   秦浩问:“你各科都考了多少分?”   “两门专业都130多,英语40,差一点过线,政治才56,唉,十个月的努力付诸东流,没一点回报,一提考研我就伤心太平洋。”   “政治才考56,你这刁民平时一定不看新闻联播”,路璐摆出一副学者风范,说:“想当年我也想过考研,还专门研究了为考研政治编书的那伙人,猛然发现‘红宝书’后边的那群编写者,什么杨光戴家干赵亮宏徐维凡,大部分都是处级干部,一群官僚,他们当然要讲官话,所以政治课本上那些东西,说出来的都是官方观点,你平时只要看新闻联播,政治考个七八十分绝对没什么问题,你还花钱去报班,真是有钱烧的!”   凌嘉睁大了眼,人家考研都是死命研究真题死命背诵条款,路璐考研竟然还有心思去研究编书者,说她不是怪胎谁会信?她还真适合去当特务,她也幸亏当年没考研,否则考上了也一定是个让党国头疼的反动份子。   几人聊了一会,秦浩说:“我和梅馨搬到了新家,离工作室远了,想买辆车,诸位有什么推荐没有?先说好啊,不许推荐那些豪华型的,咱现在还买不起,家用的就行。”   “QQ”,路璐立刻说:“家用的开QQ的不少,多便宜呀。”   梅馨说:“便宜是便宜,可听说QQ容易坏啊。”   “奥……”路璐想了想名字,“奥拓?”   梅馨擦把冷汗,“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说奥迪。”   “一字之差,千里之别啊”,路璐嘿嘿笑,“要不你就买日产车吧,什么丰田本田的,都行,小日本人品不行,可做出来的活都是精品,我爸那辆就是丰田,省油。”   “可以考虑。”   “家用车的话,什么比亚迪啊马自达啊都行吧”,小牛说:“我有个同学也买了车,是现代,不过我不喜欢韩产车。”   “现代就算了吧”,冯凯摇摇头,说:“要买现代,不如买日产车,同样的价格,日本的可比韩国的精到多了。”   秦浩点头道:“棒子车不予考虑,现在我和梅馨每天晚上都在汽车网上看这些车,只想挑一款家用实惠的,谁知道竟挑的眼花缭乱的。”   “我有个朋友是汽车商”,凌嘉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递给秦浩,“你要想买车,就去找他吧,到时我再帮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帮你推荐一款,价格上也尽可能的给你比普通卖价再低一些。”   秦浩接过名片,煞是感激,“凌嘉,你一直帮我们,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了。”   “呵,朋友嘛,能帮就帮”,凌嘉大方地笑笑,“快点吃饭吧,你们下午可要赶时间画画的,你也别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   举手之劳?冯凯凝望凌嘉,浓黑的剑眉拧成了一团,保本要紧,这样的女人,还是看看就算了吧。   晚上回去后,路璐打开邮箱,收到了冯凯给她发来的论文,路璐仔细看过一遍,又找出自己上学那会儿存下的一些优秀论文,再从知网上搜出几篇,接着放在空白文档里删删减减,等删减完了,接着又敲着键盘噼里啪啦一阵改。凌嘉端着红茶坐到她身边,看着路璐的双手在键盘上飞舞,竟不觉的入了神。   两个小时过去,路璐伸个懒腰,倚到凌嘉身上,懒洋洋的说:“改完了,真累。”   “这就改完了?还是抄完了?”凌嘉很不可思议。   “抄?好吧,我当你在说胡话”,路璐得意洋洋,“自打我学会抄论文,我就知道国内专家们的科研成果都是怎么孕育出来的了,我是不是很有当专家的潜质?”   “你很有当间谍的潜质”,凌嘉吻吻路璐的脸,说:“快去洗洗澡吧,我看看你抄的怎么样。”   “你呢?不去洗澡吗?”   “我刚刚洗过了。”   “再洗一次不可以啊?”   “不可以!”凌嘉瞥路璐一眼,“别想动歪脑筋,我今天刚来好事。”   “唉,真可惜”,路璐大叹一口气,“你一来,我也快来了,咱俩时间差不多。”   “嗯,等明天我得去超市,买点卫生巾回来,这段时间少吃辣,你快去洗澡吧。”   “好吧”,路璐站起来,又突然说:“你以后不能老去找我了,我看冯凯对你有意思呢。”   “对我有意思的人多了,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的,我趁早躲在家里算了。”   “咦,金屋藏娇,正合我意。”   “少贫嘴,你放心吧,冯凯那孩子看起来挺腼腆的,对我不会动什么心思,我看人可一向准的很”,凌嘉捏捏路璐的手,说:“下周我还得去深圳和上海一趟,现在趁着假期,能多陪你就多陪你一会吧。”   “啊!你要去深圳上海多长时间?”   “先去深圳两天,再去上海四五天,大概一个礼拜吧。”   “这么久?”路璐撅嘴抱紧凌嘉,“那你明天还是陪我去画画吧。”   “嗯,慧慧怀孕好几个月了,明天上午我先去看看她,顺便看看父母,下午再去陪你。”   “你父母知道我和你住在一起吗?”   “暂时还不知道,以后可不好说了,纸包不住火呢”,凌嘉问:“你怕他们知道我和你在一起吗?”   路璐摇头,“父母年纪都大了,经不住打击,就像我父母一样……我只怕你会有压力。”   “呵,不会的,放心吧,我父母这边不会有事,你父母那边也会慢慢变好,我有数的很”,凌嘉不可一世的说:“你人不大心思倒不少,没事别吃饱了撑的瞎操心,跟着我走就行啦。”   路璐一愣,气呼呼的哼哼,“好心当成驴肝肺,就你能!”   隔天凌嘉看过父母,接着给她那位汽车商朋友去了电话,秦浩梅馨以低价买了一辆崭新的大众,小两口刚搬进新家,又有了新车,乐的像是中了六合彩,直向凌嘉道谢。   秦浩一早就有了驾照,梅馨自己学开车,觉得孤单,没事便拉着路璐一起练,路璐偶感新鲜,也摇摇晃晃的开着车跑了几圈,她把车开的就像喝醉了酒一样,直让梅馨震撼了好几把,再也不敢让她陪了,谁知路璐新鲜劲一上来,非要跟着梅馨一起玩,甚至还叫上冯凯小牛一起当陪练,结果又把冯凯小牛震撼了好几把,两人打死也不敢再当路璐的陪练了。   梅馨执拗不过路璐的“好学”,只能向凌嘉告状,凌嘉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她狠狠捏着路璐的脸,训道:“当初我让你学车你不学,这下不让你学了你非学,你生下来就是跟我对着干的是不是?”   “哪有”,路璐揉揉脸,为自己说好话:“我只是觉得好玩嘛,其实我车技很好的,那是故意吓梅馨他们的。”   “你车技那么好还能把车开成醉汉?还能让人家都震撼的都想死?鬼才信你!”凌嘉把一堆衣服丢到路璐怀里,“去洗衣服!后天我就去深圳了,你自己在家少给我猴子称霸王!以后想学车就跟我学,没我在身边你不能动车!”   “知道啦。”   路璐嘴上应着,心里嘀咕,你那车那么贵,万一玩坏了还得自己掏钱修,多不划算,还是梅馨的车比较有安全感,大众嘛,我就喜欢大众脸,好欺负!想到梅馨,路璐扼腕长叹,唉,这年头的人,动不动就来个震撼,还是心灵的,太经不起风吹雨打了!   转而路璐看着那堆衣服又垂头丧气,凌嘉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啊?哪有这么狠心的?你和吕楠是朋友吧?你怎么就不能学学吕楠那种甘愿做牛做马的孺子牛精神?人家来好事了需要静养补血好不好!   临走了还不忘欺负老娘!路璐以手当刀,对着凌嘉的背影做了一个下劈的动作,该杀!   路璐猛然觉得凌嘉就是那种“此女不应人间有,天上也难几度闻”的货,她一边跟那堆衣服玩命,一边在嘴里碎碎念着,上边头可断,下边血可流,洗你的衣服当报仇,天杀的,谁怕谁啊!   第 106 章   假期之后,凌嘉回到公司处理了几件琐事,周三上午,她收拾了几件衣物,与路璐吻别,开始了深圳上海之旅。   路璐一人在家,身边突地少了一个人,晚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只能发短信打电话的骚扰凌嘉,凌嘉也乐意被骚扰,每次都是和路璐聊到眼皮发沉,才抱着手机甜甜睡去。   分离的第一晚,路璐做梦了,凌嘉也做梦了,路璐梦到她被凌嘉欺负,凌嘉梦到她和路璐缠绵。   第二天一早,凌嘉抓起电话给路璐打了过去,上来就说:“我做梦了,梦到你了,春梦!”   路璐说:“我也做梦了,也梦到你了,恶梦!”   凌嘉气结,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路璐发怔,女人,要懂温柔啊!   北方初夏的阳光已经带上了盛夏的影子,尽管春意未退,气温也忽高忽低,但人们却大都换上了单薄的夏装,马路上的女子裙角飞扬,婀娜多姿,宛若一个个鲜活的精灵。   桑榆近期的设计受到好评,薪水随之长了一截,工作中的辛苦努力得到肯定,这让桑榆很高兴,也让吕楠为她高兴,同时高兴不已的,还有桑榆的父母。   桑父桑母明白自家闺女是个乖乖女,根本不用操什么心,可桑榆自小到大从来没谈过一次恋爱,这未免也太乖了点。桑父桑母若是知道桑榆不仅谈过恋爱,还跟女人轰轰烈烈的谈过两次恋爱,想来他们就不会觉得桑榆乖了,所谓人不可相貌,说的就是桑榆。   眼瞅着桑榆27了,工作也有成绩了,终身大事也该提上日程了,桑父桑母开始有意无意的为桑榆介绍起了对象,桑榆一概当成耳旁风,不接受也不拒绝,桑榆琢磨,你们跟我唠叨没关系,想让我相亲?没门!   长辈总喜欢晚辈按着他们预定好的轨迹走,这本身并没什么,有什么的是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每个人也只有这么一辈子可以挥霍,到底是为别人活还是去为自己活,这是一个谁都逃避不了的难题。   有很多人按着父母的期望走,结果自是看起来皆大欢喜,比如周静。也有很少人按着自己的意愿走,结果自是得到了众叛亲离,比如路璐。   有所失不一定有所得,但有所得必有所失,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桑榆选择了为自己活,因为她有做出这种选择的动力和能力。动力是爱着的吕楠,能力是自身的独立,再加上有路璐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前科”做榜样,更使得桑榆在面对父母时无所顾忌,桑榆的想法很简单,当年小小的路璐都不怕,我都这么大了还怕什么?   桑榆不急,桑父桑母倒也没急到哪儿去,老两口凑到一起商量,孩子27了,看起来不小了,但也不算太大啦,看看同事的孩子都是到了二十八九甚至三十出头才结婚,咱也先跟她慢慢耗着吧,等她30要还没动静,咱再急!   要是真到了那会儿,估计桑父桑母不急也不行了。   桑父桑母主意已定,二人说耗就耗,“婚姻”二字开始被他们不时的就对着桑榆提一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们热切的期盼桑榆能找个好婆家。好在桑榆并不跟父母住在一起,耳根清净了不少。   女人到了一定岁数,谈婚论嫁不可避免,所以被父母催婚的,不只桑榆,吕楠凌嘉也一样。   吕楠跟父母对着干已成传统,话说不到两句吕父就能被吕楠气得跳脚,吕父吕母拿她没辙,除了唠叨就是牢骚,吕楠早已习惯了和父母的这种相处模式,也逼得吕父吕母早已习惯了和自家女儿的这种相处模式,故而,总的来说,吕楠从没因为婚事有过什么压力。   吕父每次看到吕楠都忍不住的使劲摇头,唉声叹气的直想去撞豆腐,养个闺女像儿子,养个儿子像闺女,他多希望女儿吕楠能和儿子吕林能换换性别,这样他也不用整天没事找气受了。   而凌父凌母那边,则完全可以说这二老从没把凌嘉的婚事放下过,特别是凌母,总觉得凌嘉不结婚就像一块心病似的,怎么想怎么不安心。   就在凌嘉去深圳之前,回家看望他们的时候,凌母还在凌嘉耳根子底下说了一通婚姻大事,凌嘉不会像吕楠一样跟父母对着干,也不会像桑榆一样无动于衷,她只笑嘻嘻的听着,拍着凌父的胳膊连连点头,俨然一副阳奉阴违的架势。   凌嘉的态度让凌母很受用,却让凌父很不屑,凌嘉是什么性格,他这个当爹的最清楚不过,凌嘉拍他的胳膊,那意思就是很明显的在告诉凌父,你让我妈少唠叨,要不我把你当年的花花历史都抖出来!   眼不见为净,凌父催着凌嘉赶快走人,凌嘉随了凌父的意,拍拍屁股就溜了,还轻轻的挥一挥手,不带走一块云彩。凌父见了凌嘉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儿,大受内伤。   凌父突然很想去找吕父聊聊,别的不聊,就聊聊吕楠和凌嘉,聊聊她们为什么到了30还都不结婚,吕楠看起来不听话,可人家是明的,凌嘉看起来很贴心,可她好玩暗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凌父猛然觉得他要比吕父悲剧的多。   身处于这种悖世弃俗的爱情之中,几乎没有一个人不会为前途担忧,凌嘉再自信再乐观,在面对父母时,心里多多少少的也总会带有一丝唏嘘。   一时的勇敢并不难,难的是勇敢到最后。   这个夜晚,孤身一人远在深圳的凌嘉走在喧嚣的大街上,摊开了掌心,看着那条生命线,久久出神,或红或绿的霓虹交替闪过,映出了缤纷的七彩人生。   想到路璐,合起手掌,握紧生命线,凌嘉挥掉那层蒙蔽在眼前的阴暗,唇角挂满了柔和,未来因为未知而有趣,就这样一起往前走吧,只要牵着你的手,劈荆斩棘心不愁。   贝比,卡姆昂!   第 107 章   深圳的事忙完了,凌嘉赶去上海,没想到在预定的酒店竟碰到了正在出差的严振松,同在外地,又是旧识,少不得聊个天或吃顿饭。   严振松最近有些郁闷,因为当年的小三如今的严妻,常常无缘无故的为些琐事跟他吵架,女人一旦结了婚,无论家庭境况如何,婆媳关系总是个大问题,严妻和严母之间的相处并不乐观,严母当年本是认定了凌嘉当自己的儿媳,谁知道半路竟杀出了一个小三,小三竟还怀了孕,这让严母很不待见严妻。   严母不待见严妻,倒也不能怪她,出生于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父母多是传统且保守的,未婚先孕这东西,他们一般不会怎么喜欢,未婚先孕就罢了,若再拿着身孕当筹码,逼着对方去领结婚证,他们一般就更不会怎么喜欢了。他们喜欢正正经经的女人当儿媳,懂事又大方的凌嘉在严母心里就极为正经,有凌嘉做对比,小三自是不能让严母满意,可又碍于自己儿子的面子,只好憋着。   只是憋的了一时,憋不住一世,严母和严妻的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的加深而越发明了起来,这让严振松成了一个夹心饼干,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常常被两个女人闹的哀声叹气。   生活上一旦不顺利,难免在工作上会犯些错误,严振松被上司批评了一阵后,他主动接下了来上海出差的任务,希望能躲避一会家里那些鸡毛蒜皮的吵嚷纠纷。   不想来上海的第三天,他便巧遇了凌嘉,凌嘉愈发成熟动人的模样显然又撩起了严振松的少年心性,严振松那久久被家庭和工作同时压抑着的激情,在见到凌嘉的那一瞬,又被激发了出来。   晚上,严振松邀凌嘉一起吃晚饭,凌嘉想想也没什么事,便应了下来。   酒店二楼的餐厅里,严振松和凌嘉面对面的坐着,严振松叹道:“我们从初四那天见过一面之后,一直没再见过,你越来越漂亮了。”   “爱情滋润的缘故吧”,凌嘉耸肩而笑,“你看起来也不错,越来越像个中年男人了。”   “你损我的吧?”   “不敢。”   “呵,我还记得以前我们相处的时候,你常常损我,说我生来长了一张妇男脸,那会我还一直在想,能为你做一辈子妇男也不错。”   “是吗?我都忘了呢”,凌嘉轻叩着桌面,笑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总想以前很累人啊。”   严振松笑着沉默,看到凌嘉手上的戒指,便试探性的问:“你打算结婚了?”   “是啊,有这打算”,凌嘉左手托腮,无意一般吻吻戒指,玩笑似的说:“女人三十豆腐渣,难得还有人要,是时候把自己嫁出去了。”   “你可不是豆腐渣”,严振松刚刚被激起的少年心性又被自己狠命压制了下去,他失落的笑,“你未婚夫……我认识吗?”   “应该不认识。”   “尊姓大名?”   凌嘉胡扯了一个名字,又岔开了话题,问:“你孩子和夫人最近还好吧?”   “孩子挺好,夫人……也挺好吧。”   “家庭和乐啊,多好。”   “其实不好。”   严振松一口气把酒喝完,突然想对凌嘉倾诉一番,于是他便开始向凌嘉说他的苦衷与无奈,一个成熟的男人能对一个女人倾吐自己的心事,这个女人多是这个男人所信赖的,或是所倾慕的。   凌嘉一直安静的听着,不时吃点东西,或啜口小酒,心却飘到了路璐那里。   不知道现在的路璐在做什么,凌嘉忽地发现自己选择路璐而不去选择婚姻,竟是一件如此可喜可贺的事,至少不用去为一些婆媳关系之类的琐事烦心,她和路璐没有那张被法律证明过的纸张牵扯,她可以一直和路璐恋爱到老,而婚姻却与恋爱是两码事,爱情是无价的,婚姻是讲价的,由一纸婚书引发而来的杂事太多,需要操心的事也太多,凌嘉很庆幸自己拥有了路璐,因为路璐让她省去了很多很多的麻烦。   严振松的倾诉,让凌嘉对路璐的爱,更加坚定起来。   待严振松说完,凌嘉已经吃饱喝足了,她轻弹着高脚杯,做出一副同情状,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经书的内容却都差不多,想来等我结婚以后,我那位也少不了像你一样有苦难言吧,振松,想开些吧,大家过日子其实都一样。”   “或许吧,唉,她能像你一样善解人意就好了。”   “当年你选择了她,现在还跟她组建了家庭有了孩子,就别去想些有的没的了,为了孩子着想,你也该跟她有话好好说啊”,凌嘉拿起包,说:“不早了,我明天还要早起,该回去休息了。”   “一起回去吧,我的房间就在你楼下。”   “呵,好。”   凌嘉一回到房间,立刻给路璐去了电话。   路璐正在秦浩梅馨的新家里,和小牛冯凯一起吃火锅,几个年轻人围着餐桌,边吃边闹的好不开心,路璐接到凌嘉的电话,立刻开心的说:“我们正在吃火锅,我帮你吃了不少,你感谢我吧!”   凌嘉翻着白眼把自己摔到床上,撅着嘴说:“你吃吧,吃死你!我刚才和严振松一起吃饭了,你赶快吃醋吧!”   路璐想了好一会才想起严振松是凌嘉的初恋,她哈哈笑,“好啊,我等会去拿梅馨的山西陈醋吃上两口。”   “你放心我和严振松一起吃饭?你竟然不吃醋?”   “干吗不放心?干吗要吃醋?”路璐走到阳台,柔声说:“你能放心我和桑榆做朋友,我也会放心你和其他人去接触,凌嘉,你信我,我也信你,小醋会偶尔吃一下,权作调剂生活,但大醋没必要去吃,不是么?”   “嗯”,凌嘉发自内心的笑,她走到窗边,凝望着城市的夜景,问:“你来过上海么?”   “上学的时候去过两三次。”   “喜欢么?”   “还好,就是商业气息太重,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天堂地狱一线间,在哪都一样了,唉,你现在要在我身边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赏夜景。”   “咦”,路璐诡笑,“你一定是很想我了吧?”   “想你?”凌嘉撇嘴,“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死鸭子嘴硬”,路璐嘎嘎笑,“等我这段时间忙完,我们抽空去旅行好不好?”   “你想去哪?”   “西藏。”   “好。”   梅馨见路璐和凌嘉腻歪起来没完没了,有点受不住了,她对路璐喊道:“姓路的那位同学,大家都等你玩两只小蜜蜂呢!”   凌嘉听后笑了起来,对路璐说:“你快去玩吧,等回家后再给我来电话。”   “好吧,那我过去了”,临了路璐又嘱咐了一句:“女人,你要知道男女授受不亲!早点回家。”   “知道啦!”还说不吃醋?凌嘉摇头笑。   随后的几天,严振松常邀凌嘉一起吃晚饭,凌嘉总是婉拒。几乎每个女人心里多多少少的都会有些初恋情结,就好像几乎每个男人心里都多多少少的会有些处女情结一样。凌嘉的决绝让严振松心凉,但凌嘉未必就如她表现出来的那般洒脱,毕竟严振松是她深爱过多年的初恋,如今看的再淡,那道浅迹终归是存在过的。   只是凌嘉心里明白,她和严振松从错过的那天起,就注定了此生只能形同陌路,他们不可能像路璐和桑榆一样成为好友,只因严振松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之间,能划清的最好彻底划清楚,不能给对方留有一丝幻想的余地,否则将会是一池烂泥,对这点,凌嘉一直很有数。   凌嘉在上海的最后一晚,空中飘起了绵绵小雨,滋润或纠结着人心,繁华的夜上海被细密的雨丝一覆,增了几分飘渺的柔情。   明天终于可以回家了呢,第一次,凌嘉无比的想家,她紧紧握着戒指,立于落地窗前凝望着五光十色的夜景,幻想着自己能生出一对翅膀,好快速飞回那位在家中久久守候的人儿身旁。   能有个人无怨无悔的在家里等候自己的归期,那该是种什么味道?凌嘉只觉得心里满满的。   泊油路上冒起了小水泡,感情线上落满了蝴蝶结。   摊开纸张,凌嘉提笔落墨,世界太大,心太小,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的,我不给,如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为玉树祈福。   第 108 章   吕楠不喝三鹿奶粉,但最近吕楠的脑袋确实有点大。   让吕楠脑袋大起来的原因之一是这段时间工作太忙,忙的停不下脚,吕楠明显睡眠不足。原因之二是吕父吕母又不停的催她快点相亲找对象,三十岁是一个坎,女人上了三十若还没有结婚的意向,当父母的上火着急倒也在情理之中。不管吕楠如何无所谓,面对那些唠叨也难免有点神经衰弱,她很累,也很烦,再精致的妆也掩饰不了眼角的疲惫。   桑榆知道吕楠的难处,对吕楠愈发体贴起来,劳累了一天的吕楠只有在回家以后方能让紧绷的神经得以松散。桑榆心疼着吕楠,也心疼着彼此的父母,走上这样一条不归路,总会有人去受伤,而受伤者,不是至亲,就是至爱,想想那些可以预见的透明泪滴,又怎能不心疼?   吕楠琢磨着这么下去总不是办法,她跟桑榆商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既然选择了鱼,就该有把熊掌放下的勇气和魄力。桑榆自是毫无异议,她告诉吕楠,在她选择吕楠的那天起,就已经做好了放弃熊掌的准备。吕楠听后感动不已。   花钱一向大手大脚的吕楠在作出决定后,开始着手建立了自己的小金库,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一旦与父母闹僵了,她可以有足够的资金去维持现在的生活质量,两个女人在一起,没有钱不行的,吕楠是商人,她很喜欢钱,做事也一向很现实,谈情说爱这种事是建立在吃饱喝足的基础之上的,她无法想象两个身无分文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毕竟爱情不能当饭吃。   流传千古的爱情多是以悲剧收尾,比如孟姜女与万喜良,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再比如陆游和唐婉。他们之所以悲,不外乎他们不够有钱有势,男女尚如此,女女何以堪?由此可见,钱之一字虽俗,却是能否成就喜剧的重要因素。   吕楠对这点看的一向比常人更透彻,想要爱情,必须先要有钱,特别是同性之间的爱情更是如此。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她瞒着父母在郊区又买了一套房,万一纸包不住火了,也好作为日后藏身来用。公司是父母的,吕楠虽然是吕父的亲生闺女,但她的弟弟吕林才是公司正儿八经的接班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吕楠不能不去为未来做打算,她用尽一切手段去充实自己的小金库,她为自己这种未雨绸缪的精神得意不已,确实也该去值得得意。   桑榆不甘落伍,她在工作上越来越努力,一向淡漠人际的她也开始着手积累自己的人脉,工字不出头,她想跟路璐一样,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或工作室,想让父母看到没有男人她照样也能过的很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她必须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也必须要一点一滴的去溶解开父母的心结。   爱情和现实逼着生活在夹缝里的人疯狂成长,吕楠和桑榆在一瞬之间,忽然都觉得自己又懂事了许多。白天的她们属于工作,晚上的她们属于彼此,她们游走在白天与黑夜之间,心情只能用五个字来概括,累并快乐着。   凌嘉要回来了,女为悦己者容,路璐穿上凌嘉为她买来的沙滩裙和小凉鞋,戴上凌嘉为她买来的耳坠,拿出凌嘉的化妆品,对着镜子仔细打扮了好一会后,一大早就跑到机场去接机,见到凌嘉神采飞扬的拉着旅行箱从人群里冒出头,路璐立刻呼呼跑了过去,紧紧抱着她,把头埋在她的发里深深的吸,路璐承认,一个礼拜不见,她想死了这个女人。   路璐平日素面朝天,极少化妆,凌嘉见到路璐清淡恬美的妆容不由的发起了傻,再一想路璐的妆是为她而画,又满心欢喜。   凌嘉摸摸路璐的腰,好像又瘦了一点,不满道:“你中午又没好好吃饭是不是?腰又细了点,想找死啊!”   “哪有,是想你想细的!”   “你混账理由总是一堆”,凌嘉呵呵笑着捧起路璐的脸,“让我看看这张小脸有没有开桃花。”   “开了,桃花朵朵开,朵朵为你开。”   “咦,嘴巴这么甜,一定做亏心事了吧?”凌嘉看看路璐裸 露出来的双肩,再看看周围的男人不时往路璐身上瞟一眼,她一边为路璐傲人的身材自豪着,一边拉起路璐的手往外走,“怎么不知道拿件披肩的?你就这么大方的让那些男人往你身上瞟啊?你这样是很诱人犯罪的知不知道?快跟我回家去。”   路璐委屈的说:“我为你打扮了一个多小时,你给我的回报就是这样的啊?”   “你想要什么回报?”凌嘉一边问一边伸手招出租。   路璐赶忙把她的手放下来,说:“有车有车。”   “什么有车?”   “我开你的车来的。”   凌嘉稍微一愣,接着又大怒,“你连驾照都没有,方向盘都没碰过几次,你就敢开车出来?你还要不要活了?你万一出事,你让我怎么办!”   路璐没想到开个车也能招来凌嘉这么大的怒气,她吓了一跳,忙说:“别生气别生气,你走后我晚上没事做,一直跟梅馨一起学开车,我很小心的,以后我不再动车了好不好?”   “车钥匙给我!”   路璐赶快把钥匙找出来,放到凌嘉手里,凌嘉把旅行箱丢给路璐,头也不回的朝车子走去。   路上,凌嘉开着车,一直冷着脸,一句话也没说,路璐也不敢冒然说话,只能偷眼瞄瞄凌嘉,再从心里敲锣打鼓,老虎屁股摸不得,她发誓以后再也不动车了。   回家以后,凌嘉看着干干净净的家,一阵舒心,原有的怒气也消了大半,但她不想给路璐好脸,路璐一个人自己开车去机场,简直就是不要命!   路璐知道自己错了,她决定以实际行动弥补错误,先去帮凌嘉放好水,好让她泡个澡,然后跑到厨房,拿出昨天就买来的材料,认真做饭。   凌嘉泡澡出来,路璐的饭也做好了,路璐陪着笑,说:“都是你爱吃的菜,别怪我了,好不好?”   凌嘉瞥她一眼,不说话,只夹起菜来吃。   这顿饭,只路璐一个人在自言自语,凌嘉一句话也没说,吃完晚饭后凌嘉扭头就去了卧室,路璐无奈的端起碗盘去冲洗,她对着凌嘉说了一堆好话,凌嘉就像耳聋了一样没一点反应,难免让她有些泄气。   洗好碗盘,路璐去冲澡,她无聊的玩着水花,纠结不已,都说小别胜新婚,怎么到她这了,反成了小别人发昏?   路璐裹着浴巾,磨蹭着走进卧室,凌嘉正坐在床头看书,听到路璐开门的声音,连头也没抬,路璐爬上床,小心翼翼的靠着凌嘉坐下,伸伸脖子,问:“你看的什么书啊?”   凌嘉没理她。   路璐弯腰看看封面,“The Memory Keeper's Daughter,咦,你刚买的原版小说吗?以前在书房从没见过呢。”   凌嘉继续不理她。   这个女人,太不识抬举了!路璐恼了,她夺过凌嘉的书,“啪”的一声丢到床脚,又坐到凌嘉的腿上,搂住她的脖子,学着宋丹丹的东北话,说道:“啊!凌嘉!路璐给你道歉!凑到你脸前,请你睁开眼,瞅我多可怜,今天的你我能否重复昨天的故事,我这张新船票能否登上你的破船!”   凌嘉忍住笑,随手拿过床头的一本杂志,隔在她和路璐中间,依然不理路璐。   路璐见凌嘉有了笑意,来了胆儿,便把杂志又夺过来,扔到一旁,撒娇一般的问:“我没书好看吗?你看看我好不好?”   凌嘉抬眼看向路璐,见路璐一副明显的要勾引她的模样,笑了出来,“书是买给你的,你这阵子一直没看英文书,不要把好不容易学好的英语荒废掉,那本小说挺好的,你没事拿起来翻几页吧。”   “嗯。”   “从家里到机场这么远,路上车还那么多,你自己开车去,知不知道很危险?”凌嘉凶巴巴的说:“你要想开车,我来教你,但在你没把车开熟没拿到驾照之前,不能自己动,听到没有?”   “听到啦,我没想过要开车的,跟梅馨一起学学也是图个新鲜,今天我也只是想给你个惊喜而已,谁知道惊喜竟会变成惊吓,你还生气吗?”   “不气了,真是难为你竟开了这么远的路。”   “车很好学的嘛,我一看就会了。”   “就你本事大!”   “没你本事大”,路璐吻着凌嘉,“以后一定不再让你担惊受怕了,好么?”   “嗯,不过惩罚还是要有的。”   凌嘉扯掉路璐身上的浴巾,嘴里嘟囔着开门见山,倾身压了上去。   “你又扯!要温柔温柔啊女人!”路璐一边与凌嘉激吻着,一边褪下了凌嘉的睡袍。天知道她有多想凌嘉,分别的这七天,就像整整七年,她觉得自己得了一种病,这种病的名字叫相思入骨。   “对你温柔不起来,我教你开车”,凌嘉咬着路璐的脖颈,右腿擦过她的左腿,蜷起,贴放到路璐的双腿间,膝盖若有若无的磨研,“第一步,踩离合器。”   路璐媚笑,抬头含住凌嘉的胸前的那一点俏丽嫣红,不轻不重的吸了一下,接着双手覆住那诱人的两团浑圆,拇指微屈,来回轻扫,“第二步,握好方向盘。”   凌嘉咬牙,她的手滑到路璐的肚脐上,小指在漩涡里轻轻勾画,“第三步,放松心情。”   这样能放松才怪!怨念着的路璐小腹一阵收缩,她不想让自己这么快就不知道东西南北,索性一个翻身,将凌嘉压到了身下,手也寻着那块悠悠芳径而去,她得意的点点头,“我喜欢直接踩油门!”   凌嘉涨红了脸,不服气拉下路璐,让她紧贴到自己身上,手也伸向了那片让她炽热不已的萋萋幽谷,又妖惑的笑,“要比比谁的车技好么?嗯?”   路璐被凌嘉激出了斗志,她吻住凌嘉,不再说话,一门心思只想赛车。   柔软的大床俨然成了一个赛车场,那里有熊熊的烈火,亦有泛滥的波浪,两辆一起进退,共同出入的红色小跑车,似是不知疲倦一般往前冲着。   微湿的草丛沾满晚露,漆黑的夜色散尽芬芳。   汗珠一滴一滴渗入对方的肌肤,车鸣一声一声吟出美妙的韵律,深潭微澜,丝线缠绕,幽香缕缕,赏花聆雨,激情与速度齐飞,缠绵共爱恋一色,直酿造出一汪肉与灵的琼浆玉液。   路璐不能不承认,论车技,好学的凌嘉比她强,但路璐只承认凌嘉是沾了车龄比较长的光。她不禁叹道,小别胜新婚,这话总是没错的,可也不要让老娘太累好不好!   路璐很想问凌嘉,我退出比赛行不行?但又一想中途退场是懦夫行为,路璐硬是坚持了下来。   坚决不当懦妇,路璐喝口水,权作加满油,牙齿一咬继续上前冲锋。   只是路璐很不确定,这样比下去,明天还能圆润的下床吗?   呜呼哀哉。   第 109 章   老人常说,天黑之后,天亮之前,是小鬼最爱出没的时刻。   凌嘉做梦了,梦的乱七八糟,睁开眼的那一刹,却通通全部忘掉。   路璐似是感觉到凌嘉的不安稳,她随之睁开了眼,看看时间,凌晨四点,起身帮凌嘉倒杯温水,递给她,问:“你做梦了?”   “嗯”,凌嘉接过水,咕嘟咕嘟一口喝光,“梦到什么,突然都忘了,只记得梦里很乱。”   “梦而已,不用管它”,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凌嘉被凌母催婚的事路璐一直都是知道的,若在以前凌嘉可能毫不在意,但现在凌嘉有了她,对那些事就不可能做到毫不理会,毕竟做贼心虚啊。凌嘉尽管没说什么,但路璐能感觉到凌嘉在为她的父母担忧,路璐抱住凌嘉,像母亲一样拍着她的脊背,“天还没亮,再睡一会吧。”   “睡不着了呢。”   “那我陪你说会话”,路璐有意岔开了凌嘉的注意力,“凌嘉,你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喜欢外化内不化的,比如我。”   “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真自恋。”   “举贤不避亲,是自信。”   “很多人都喜欢纯情的姑娘,你不喜欢么?”   “我跟太纯情的小娃娃有代沟,找不到话题,我只喜欢大智若愚。”   “咦”,路璐纠结,“这下不好办了,人家都说我很纯情呢。”   “你纯情?该是色 情吧!”凌嘉不屑,“你把你看的那些书都挪用到床事上,这可不是一位单纯的姑娘能做出来的好事,你要纯情,我去撞墙!”   学以致用也有错?路璐很郁闷。   凌嘉见路璐郁闷,心情大好,情绪立时从那个梦里抽离,她窝到路璐怀里,俩眼一闭又睡了过去。   路璐的手一直在像哄婴儿一样轻拍着,这种轻巧细腻的动作让凌嘉感到安心,这次她没再做梦,一觉睡到天大亮。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天气也越来越热了。   冯凯在早已在六月份顺利毕业,毕业后的冯凯,不用再为学校里的一些碎事绕心,他一门心思放到了工作上,希望自己能跟秦浩一样,奋斗几年以后,也能买上房买上车。   秦浩有意培养冯凯,常常带着冯凯一起去会见客户,与客户打交道这东西,还是男人去比较有安全感,秦浩不忍心让梅馨路璐去抛头露面,他一肩挑起了所有的应酬工作,应酬的时候常常喝酒喝到吐,但秦浩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只因他觉得这本是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去做的事。   小牛也顺利的结束了研二课程,即将迈入研三的大门,马上研三了,大多学生都开始为工作奔波了,比如小牛的男友在研三毕业之后就选择在一所大专院校当起了美术老师。小牛没有找工作的意思,她觉得这个工作室很好,路璐等人这几年的经营,人脉积累了一大把,背后还有老丁撑着,大佛凌嘉吕楠周静之类还不时介绍客户过来,很有发展前途,看自己的师哥师姐拼了老命找到的那些看起来相对稳定的工作,一个月的薪水福利加起来,还没她在这里一两个礼拜拿到的钱多,小牛打算在工作室常干下去。   秦浩得知小牛的意愿后,笑着调侃:“你是咱们当中学历最高的人,我们是不是都该尊称一声牛姐?”   “牛什么姐呀,这年头硕士满街走,博士也不能抖的,我都后悔当年考研了。”   冯凯立刻说:“你这话太能安慰我的心了,让我真庆幸今年没考上!你就当我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几人哈哈大笑。   七月盛暑,连续五天的高温天气,老天爷吝啬的不肯降下一丝雨滴,直叫人受不了的大喊要命。   路璐等人这段时间,恰在一个小区外围不大不小的广场上做以梅兰竹菊为主题的壁画,这个活是老丁交给他们的,让他们务必要做的精致完美,因为如果这个活做好了,相应的会接到更多的预约。   室外作业,没有空调,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毒辣辣的阳光射到皮肤上,火辣辣的疼,仅仅两天工夫,路璐等人便晒黑了一圈,路璐打趣说梦寐以求的小麦色健康肌肤终于降临到我们头上了,秦浩打趣说再晒两天他能去客串演包公了,冯凯打趣说晚上去作案不用穿夜行衣了,几人有说有笑的,引得路过的行人也不由的跟着笑。   常被太阳直射的后果,就是让身上的皮肤呈现出两种颜色,被衣服遮住的,很白皙,没被衣服遮住的,很阴暗。   晚上洗澡的时候,凌嘉看着路璐胳膊上那道黑白分明的交界线,心疼的不得了,她想让路璐推掉这个活,路璐却笑着摇头,说若是连这点苦都承受不住,工作室也不会有今天的模样了。凌嘉知道路璐的性子,只能一再叮嘱她要预防中暑,多喝水,路璐点头答应。   凌嘉有段时间没回家看看了,她抽了一个空,回去看了看父母,顺便看了看大嫂慧慧,慧慧肚里的宝宝快要腾空而出了,这位准妈妈已经了开始休假,凌父凌母没事就乐呵呵的围着儿媳妇打转,一心等着抱孙子,倒也闲不着。   凌嘉陪父母和慧慧吃罢午饭后,回来的路上,想了想,又拐了一个弯,去了大哥凌睿的公司。   凌睿早已晋升为高级主管,他自身的能力,再加上老爹的人脉关系,让他在这家大型国企里树大根深,凌睿年少得志,自是风光无限,他长的又英俊潇洒,嘴巴又甜,做事还活,颇受领导和同事的喜爱,在国企里,人际关系是否成功直接影响着仕途如何,凌睿和凌嘉兄妹俩,似乎天生就是交际高手,他们从不明确自己会站到哪一方,整天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看起来很真诚,实则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不小心就落到他们设下的陷阱里去,玩阴谋的手段深得他们老爹的遗传,弄的凌父每听到自家孩子说出一句话,都得好好琢磨一下话里的真假成份。   凌嘉走到凌睿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恰巧有位面带潮红,颇有风情的女人从凌睿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女人大概三十三四岁,约是一米六五的个头,身穿一身职业装,想来该是这里的员工。凌嘉眼尖的发现女人的脖子上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吻痕,她皱起了眉,也没敲门,直接走进了凌睿的办公室,看看凌睿有些松散的领带,看看落下的百叶窗,再看看时间一点半,正好是午休,凌嘉心里有了数,她没想到自己亲爱的哥哥竟然也像自己敬爱的父亲一样,都是一个风流种。   凌睿见凌嘉悄无声息的进来,先是一愣,接着笑道:“你怎么来了?外边那么热,我这里有冰水,快喝一杯。”   凌嘉没说话,只转身把门关上,走到凌睿身边,擦掉他唇角的一丝口红,帮他把领带系好,把衬衫抚平,再把百叶窗拉开,这才问:“哥,那个女人是谁?”   凌睿装傻,“哪个女人?”   “你跟我有必要装吗?”凌嘉眼笑眉飞,“放心吧,我不会告诉慧慧,你坦白吧。”   凌睿了解凌嘉,知道这个妹妹偏心的很,不会因为自己打次野食就把他给卖了,思索片刻后,坦言相告:“她是我的一个同学,以前我们谈过一阵子,今年春节后她调到了总部这边,一来二去的……就这样了。”   “她结婚了吧?”